你可能正在被超收電費而不知道
台灣分租套房的電費糾紛,是最常見、也最容易被忽視的租屋問題之一。很多房客每個月乖乖繳電費,卻不知道房東可能收取了高於法定上限的金額。了解你的權利,才能保護自己。
電費的法定上限
依規定,房東向房客收取的每度電費,不得超過台電所定「當月」用電量最高級距之每度金額(以 2026 年為例,夏月最高級距為每度 8.86 元,非夏月較低,以台電官方公告為準)。
重要觀念:這個上限是台電的「最高費率」,而不是你家每度實際多少錢。台電是累進計費,用電少的用戶每度費率較低。房東以固定高單價(如5元)收費,在上限內合法,但若超過上限就違規。
如何確認自己有沒有被超收
- 看合約:合約上是否有載明電費計費方式和單價?
- 要求帳單:請房東出示台電電費帳單或電表讀數記錄
- 計算:自己的用電度數 × 房東收取單價,對比台電當月最高級距費率
- 對照:若單價超過台電最高費率,即屬超收
追討超收電費的步驟
- 蒐集證據:所有電費繳費記錄(轉帳截圖、收據),換算出每度單價
- 計算總超收金額:(你付的單價 - 法定上限)× 歷月總度數 = 總超收金額
- 書面主張:LINE或書面通知房東,說明超收事實並要求返還差額(附計算明細)
- 申請調解:協商不成,申請調解,超收事證明確幾乎都能成功追回
如何預防被超收電費
最有效的預防:簽約前問清楚,寫進合約:
- 有沒有獨立電表?
- 電費一度收多少?(確認不超過台電當月最高級距費率)
- 夏天平均一個月電費大概多少?
- 要求合約載明電費計算方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