押金的法律定義
押金是房客在租賃開始時交給房東的一筆擔保金,目的是擔保房客履行合約義務(按時繳租、維護房屋)。租約結束時,扣除應扣款項後,房東必須返還剩餘金額。押金的法律性質是「擔保金」,不是房東的收入,更不能無故沒收。
押金上限是多少?
依住宅租賃規範,押金上限為兩個月租金。以月租 20,000 元為例,押金最多收 40,000 元。任何超過兩個月租金的金額,都屬違規收取,不論房東以「保證金」「管理費」「清潔保證金」等任何名義收取,性質實質上仍是押金,受相同上限規範。
遇到超收押金怎麼辦?
如果房東要求超額押金,房客有以下選項:
- 事前談判:拿出計算結果,告知房東上限規定,要求調整為合法金額
- 主張抵付租金:已支付超額押金者,可主張超額部分抵扣租金
- 直接請求返還:向房東書面催告,要求返還超額金額
- 申請調解:協商不成,向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申請免費調解
押金應該什麼時候還?
押金應於租期屆滿、房客返還房屋後,合理期間內返還。實務慣例多為一至四週。合約有明確約定者從其約定。拖延超過合理期間,房客可先書面催告,再申請調解或提起小額訴訟。
退租時押金如何結算?
正確的押金結算順序:
- 計算欠繳租金(若有)
- 計算可舉證的損壞賠償金額(需有點交記錄佐證)
- 押金扣除以上金額後,剩餘部分全數返還
房東不能以「油漆費」「清潔費」等模糊名目扣款,必須逐項列出損壞說明、估價單據,並且能證明損壞是由房客造成(非自然耗損)。入住時的點交照片影片,就是雙方最重要的對照依據。
哪些損壞不能從押金扣?
- 油漆自然褪色、牆面輕微汙漬(正常居住造成)
- 家具的正常使用磨損
- 掛畫的輕微釘孔
- 地板正常磨損痕跡
- 入住前已存在的損壞(需有拍照存證)
自然耗損由房東吸收,這是最基本的原則,也是退租糾紛中最常見的爭議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