租金補貼是什麼?
住宅租金補貼目前以「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」為主,由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主辦,全年受理、隨到隨辦(115年度受理至12月31日止),符合資格者政府按月直接撥款補助部分租金;已領有補貼的舊戶由系統自動帶入審查,不必每年重新申請。
申請資格
一般申請資格(各縣市可能有微調):
- 國籍:中華民國國籍
- 年齡:滿18歲(或已成年)
- 住宅條件:本人及配偶均無自有住宅
- 所得條件:家庭成員平均每人每月所得,低於租屋所在地當年度公告「最低生活費」的3倍(新制已自2.5倍放寬)
- 財產條件:家庭動產與不動產低於內政部公告限額(各縣市不同)
- 租賃事實:實際租屋且有合法租約
補貼金額
補貼「基準金額」依租屋所在縣市分級,約每月2,000元至8,000元,並依身分加碼:
- 初入社會單身青年(成年未滿40歲):基準金額的1.2倍
- 新婚家庭(結婚2年內):1.3倍
- 育兒家庭:1名未成年子女1.4倍、2名1.6倍、3名以上1.8倍(每多1名加0.2倍)
- 經濟弱勢(低收、中低收入戶):1.4倍;社會弱勢(身障、長者等):1.2倍
- 加碼後每月最高可達14,400元(依地區與家庭組成而定)
申請流程
- 準備文件:身分證、戶籍謄本、租約、最近一期所得資料、存摺封面
- 線上申請:前往「內政部住宅補貼申請系統」填寫申請表
- 等候審核:主辦機關應於受理後3個月內完成審查
- 核定通知:審核通過後收到核定函
- 補貼撥款:直接撥入申請人帳戶,每月固定入帳
房東能拒絕嗎?
不能。住宅租賃規範明確規定:合約禁止房客申請補貼的條款無效;房東不得因房客申請補貼而調漲租金或終止租約。違者房客可向主管機關檢舉。
補貼申請常見問題
- Q:房東不給我申請怎麼辦?房東無權拒絕,可向縣市住宅主管機關申訴
- Q:租金比補貼上限高可以申請嗎?可以,但補貼金額以規定上限為準
- Q:租約沒有公證可以申請嗎?可以,但租約需符合規範格式,有房東簽章
- Q:補貼會讓房東知道我的所得嗎?不會,只會通知房東有租金補貼申請